新闻资讯
热门新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往来,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2024年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双方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状况。2025年公司拟继续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及分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的利用关联方的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有利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例如: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部分商品、产品、服务和劳务,一方面可使公司更专注于主业,减少非直接相关的业务,另一方面可与第三方供应商产品和服务直接竞争,增强对外谈判议价能力和品牌影响力。
2025年3月29日,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合理,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3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玉祥先生、李盼盼先生、王文韬先生、董晓坤先生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2025年3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
2024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中关联采购、接受服务或劳务、销售商品及材料、提供服务或劳务预算额度总计25.67亿元,实际发生24.43亿元,执行率为95.17%。详细情况如下:
1、关联采购,2024年实际交易额159,897万元,比预计多26,154万元,根本原因为公司销量增加,零部件采购需求增加影响所致。
2、接受服务或劳务,2024年实际交易额14,988万元,比预计少3,426万元。
3、销售商品及材料,2024年实际交易额54,404万元,比预计少17,854万元,根本原因为关联方采购需求不及预期。
4、提供服务或劳务,2024年实际交易额15,022万元,比预计少17,260万元,根本原因为关联方接受服务或劳务的需求不及预期。
根据2024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预测和行业发展展望,2025年公司拟继续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业务,详细情况汇报如下:
上述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总预计金额范围内,可能会结合实际需要调整关联交易主体。
在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可参照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定种类设备设计;特定种类设备制造;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管理系统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等。
股东情况:郑州通泰志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85%股权,郑州亿仁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69.76%股权,其他公众股东持有30.24%股权。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紫荆山南路东贺江路北绿都紫荆华庭脉栋公寓B座2楼209室
股东情况:郑州亿仁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6.11%股权,其他自然人持有83.89%股权。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5%股权,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
主营业务:汽车能源系统、动力电池系统和电池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锂离子电池与应急电源及其材料、储能电池、电动工具电池、电机及整车控制管理系统的研发、制造与销售等。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不含发动机)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营业务:特定种类设备制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定种类设备设计汽车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特定种类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主营业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197号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1单元10层1008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设备的销售;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护;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保险兼业代理;商业保理业务;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东情况:德宇新融实业有限公司持有51.28%股权,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9.67%股权,香港盛博国际有限公司持有9.05%股权。
股东情况:德宇新融实业有限公司持有80%股权,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
股东情况:德宇新融实业有限公司持有50%股权,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0%股权。
股东情况: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26.81%股权,其他公众股东持有其73.19%股权。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采购与销售、接受与提供劳务、金融服务等,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或参考市场价的协议价进行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对公司业务增长和市场开拓有着积极的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修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方面内容做规范及明确,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并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相关变更外,其余仍按原政策执行。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海外子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变更部分海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
2025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赞同公司变更部分海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产品及原材料进出口计划,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最高时点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第十次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贸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仍有几率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目前公司海外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例较大,且主要是采用美元、欧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基于此,公司及子公司拟持续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这类的产品及原材料进出口计划,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最高时点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其他等值外币)。
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前述业务的组合等方式,采用本金互换或净额交割方式清算。
在后续预计相关外汇衍生品额度之前,可参照本次预计额度执行。授权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财务负责人可根据管理需要实施企业内部分级授权。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会议、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市场风险:当国际经济发展形势发生明显的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行情报价波动可能对公司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展期交割并导致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操作复杂程度相比来说较高,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1、坚守原则: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严格按公司预测收付款期限和收付款金额进行交易。
2、交易对手及产品选择:业务种类选择结构相对比较简单、流动性强、低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产品;审慎选择交易对手,交易机构选择具备资质且信用度较高的大型商业银行,最大限度降低信用风险。
3、加强控制:公司在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时,严格按照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加强收付款的管理,格外的重视对境外业务合同执行的跟踪,避免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情况。同时,公司内控部门及审计部门会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
4、制度保障: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的过程、交易订单风险核对及风险处理程序,能有效控制交易风险。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市价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财务核算处理。
公司目前海外业务占比较高,外币结算较多,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能够大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开展该类业务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经营,不会对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理财投资类型: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保本型投资打理财产的产品、非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决策权限:本年度理财事项依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执行。
为了合理规划利用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2025年公司将接着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理财。
主要投向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保本型投资打理财产的产品、非保本低风险打理财产的产品等。
委托理财期限包括但不限于随时赎回、1-2周、1-3个月、6个月、12个月等。
公司购买的国债逆回购、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等均属于低风险类理财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来做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风险可控。
公司在进行委托理财前,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保证本金、金融机构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做严格的评估,工作开展严格按照资金使用制度和相关授权进行,且不定期回顾委托理财情况,形成闭环管理,严控委托理财风险。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公司理财事项做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几率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总额为51,788.92万元,明细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无论是不是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情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款项分为不一样组合。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
公司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合计20,404.13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603.58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4年度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51,788.92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总利润51,788.92万元。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客车行业属于弱周期行业,行业总量不仅取决于居民出行总量和出行结构,也受国家及地方政策的影响。
国内方面,上半年受旅游市场快速复苏带动,座位客车需求大幅度增长;下半年,随着“以旧换新”政策落地见效,公交市场需求同比大幅度增长,推动全年行业总量实现大幅度增长。根据中客网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国内大中型客车需求总量同比增长27.37%。
出口方面,随着2024年各国人员流动持续增加,公交、旅游、客运等各细分市场需求持续恢复,且受环保政策影响,海外市场对新能源客车需求旺盛;“一带一路”倡议带来的项目机会以及中东区域朝觐车等重点项目交付,推动行业出口大幅度增长。根据中客网多个方面数据显示,行业大中型客车出口量同比增长36.91%,其中欧洲、拉美、东南亚等地区在经济技术和环境保护政策等因素驱动下,新能源客车需求持续增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大中型客车的产销量稳居行业第一,继续保持行业龙头地位。
公司是一家集客车产品研制、制造与销售为一体的大型制造业企业,基本的产品可满足5米至18米不同米段的市场需求。截至报告期末,企业具有100余个系列的完整产品链,大多数都用在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公交客运、团体通勤、校车、景区车、机场摆渡车、无人驾驶微循环车、专用车等各个细分市场。
公司的业务覆盖国内所有市县市场及全球主要的客车进口国家,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以订单模式提供标准化及定制化的产品。公司经营业绩主要根据行业需求情况、产品竞争力、客户的真实需求满足能力和自身的成本控制能力。
近年来,公司正在从“制造型+销售产品”向“制造服务型+解决方案”进行转型。独创中国制造出口的“宇通模式”,成为中国汽车工业由产品输出走向技术输出的典范。公司产品已批量销售至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形成覆盖美洲、非洲、独联体、亚太、中东、欧洲等六大区域的发展布局,引领中国客车工业昂首走向全球。
公司紧跟电动化、智能网联化、高端化、轻量化的技术发展的新趋势,围绕安全、节能、舒适、环保等方面做了深入研究,在经济性、轻量化、舒适性、可靠长寿命等方面持续开展技术升级迭代,打造公司产品竞争力领先的技术护城河,引领了客车行业技术发展的先进方向。
二代电动底盘技术方面:公司率先开展以电池、电机、电控、电驱、电桥、热管理等关键技术和零部件为核心的二代电动底盘技术平善和推广,支撑在售产品竞争力持续保持领先,并实现在国内及海外新能源客车产品上批量推广应用。
长寿命技术方面:开发了低锂耗、缓衰减、长寿命的电池技术,电芯循环寿命提升至9,000次以上,电池系统寿命提升至10年100万公里,公司产品全系标配;在行业率先开发推广15年预锂化长寿命电池技术,一套电池满足欧洲市场长质保需求,填补了行业空白。开发了高效长寿命电机,匹配高矫顽力磁钢,开发高耐温等级绝缘系统,支撑电机寿命达到15年150万公里。通过采用SiC(碳化硅)功率模块,开发低流阻高效散热系统,支撑电机控制器寿命满足15年150万公里需求。
电机及控制器效率方面:开发了客车领域最薄硅钢片,突破了硅钢变薄带来的铁芯刚度不足、电机噪声大等问题,铁芯损耗相比上一代产品降低30%,结合扁线绕组、磁路拓扑优化、绕组端部塑封等技术,实现电机最高效率≥97.5%,基于车辆运行大数据实现电机高效区与工况最优匹配,支撑整车能耗相比上一代产品降低3%。完成轻、中型SiC多合一控制器开发并在公司各种类型的产品中得到应用,控制器最高效率达99.5%,支撑整车能耗相比上一代产品降低2.6%。
一体化热管理技术方面:各种类型的产品全面应用了基于多源超低温热泵的一体化热管理技术,开发了高效制热-主动产热-余热回收的多级加热技术、高效大排量涡旋压缩机、高效仿生换热器等技术,制热效率最高可达普通电加热的3倍,相比上一代产品,热管理系统实现冬季能耗降低40%,整车冬季续航增加10%-15%。
凭借参与的“面向大规模产业化的动力电池研发与制造关键技术”项目,公司第三次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核心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全方面提升了公司产品竞争力,增强了公司研发实力,巩固了公司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技术的领先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多品类产品完成开发和落地,产品布局持续优化、产品竞争力逐步提升。围绕国内、海外市场的客户的真实需求、紧盯行业新能源政策动向及技术发展,利用公司领先的新能源技术能力,着力打造具备显著差异化的产品,持续保持产品领先。
国内产品方面,新能源整体竞争力持续提升,公交市场增加7米、8米零后悬低地板产品及10米单层城市观光产品,在满足适老化需求的前提下,产品载客能力大幅度的提高;公路市场以缓解续航焦虑及提升性价比为重点,陆续推出11米、12米长续航纯电产品、启动6米、7米纯电产品研究开发,产品布局更完善,市场竞争力逐步提升。无人驾驶客车产品安全运营6年,国内已在北京、济南、秦皇岛、郑州、大连、重庆、广州、南京、绍兴、惠州、鄂尔多斯等24个城市实现常态化运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人驾驶客车已累计安全运营超1,700万公里,覆盖城市公交、景区园区通勤、机场摆渡、商务接待等场景,产品竞争力和场景适应性持续提升。
高端产品方面,加快产品布局优化,国家版产品推广效果进一步显现,海外公路T系列加强完善,T14欧洲版、英国版,IC系列欧洲版,U系列双层公交的欧洲版、香港版及E7S欧洲版、E9L英国版等新产品研究开发和上市,进一步丰富了公司高端产品的阵容。
海外产品方面,重点开发18米双源无轨、26米纯电公交和8-12米混动产品,加强完善新能源产品阵容,覆盖海外目标市场需求,同时对宇威平台内饰和混合动力系统来进行了升级,逐步提升产品竞争力,新能源产品竞争力持续保持领先优势。
围绕新能源客车关键产业链,公司与苏州汇川、北京亿华通等100多家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企业协同攻关,实现新能源汽车高适应性、高安全协同研发。布局培育精益达、科林等核心零部件企业,充分的发挥国内产业链集群优势。
在新能源客车关键零部件方面,公司联合苏州汇川、北京亿华通、上海重塑等行业优质供应商,开发出了更安全、更长寿命的动力电池系统、具备低温快速启动和高海拔适应性的燃料电池系统和电驱桥和集成度更高的轻型SiC动力控制系统,支撑公司新能源客车的技术领先优势。
在智能网联方面,公司联合行业主流供应商,开发出中端算力座舱域控,提升了使用者真实的体验感,增强了车辆安全性和舒适性,为大众出行带来更好的体验。
在电动化方面,公司联合ZF(采埃孚)、BOSCH(博世)等行业优质供应商,优化了线控制动、线控转向等无人驾驶技术,能够实时响应无人驾驶系统的控制指令,实现了对车辆转向、制动、加速等操作的精准无延迟控制,为整车的安全性保驾护航。
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电动化、智能网联化、高端化、国际化”四化战略,发挥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核心优势,巩固各细分市场领头羊,并稳步拓展国际市场,持续提升全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一、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40,299,709.4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13,939,22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13,939,223.0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320,908,834.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0.6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金额为人民币88.56亿元;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96.98%。上述指标均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能够完全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事项。
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事项。
2024年度利润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事项尚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往来需要,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鉴于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2022年-2025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即将到期,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和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要求,公司拟继续与财务公司签订《2025年-2028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5%股权,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
财务企业能为企业来提供存款、结算、贷款、票据承兑业务、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保理业务等(财务公司营业范围内的别的金融服务),具体交易类型以实际发生为准。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向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标准执行。
财务企业来提供的别的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宇通集团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2、公司有权结合自己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自行决定是不是接受财务企业来提供的上述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它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上一篇: 车辆租借弥补合同怎样写本及有用写法
下一篇: 车辆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合同本图片大全及书写